各单位:
根据兵团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兵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7年度兵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一)基础研究类项目
1.重点项目。支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好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炼重大科学问题及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深入系统地开展引领性、原创性和应用性研究,推动产出重大成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国家或者主持兵团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的经历(须在项目系统上传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项目申请兵团财政资金不超过80万元,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申报时必须符合本年度资助的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2.面上项目。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参与基础研究项目(课题)的经历(须在项目系统上传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项目申请兵团财政资金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二)科技人才类项目
1.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立足科学前沿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和优秀学术带头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承担国家或者主持兵团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的经历(须在项目系统上传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截至2027年1月1日男性未满45周岁,女性未满48周岁。项目申请兵团财政资金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非共识”创新项目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截至2027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项目申请兵团财政资金不超过15万元,实施期限原则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3.基层骨干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师市基层科技人员围绕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和集成示范等科研活动,培养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科技骨干人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截至2027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项目申请兵团财政资金不超过10万元,实施期限原则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申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兵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1.项目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8月15日20:00
2.校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20:00(需经报送单位初审后在系统内提交,并联系科技处审核。校内需预留5个工作日完成形式审查、材料修改、校级审核推荐,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限项。项目负责人同年仅能申请1项兵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日前有未验收兵团自然科学支持计划项目的不得申请。项目负责人有未验收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新疆重点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科技人才类项目。
(三)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须在项目系统上传社保缴费证明或人事处出具的聘用证明),申请时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可覆盖项目执行周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负责人及参与人无在处罚期内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与已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3.参与者与负责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4.项目参与者中,兵团内科研人员占比应不低于70%。
5.所有涉及生命科学、医学和人工智能等存在科技伦理风险的研究须依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通过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军民融合类、涉密类项目按照保密要求填报。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注册:项目负责人自行在项目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完成注册后,联系科技处对个人用户进行审核。
(二)在线填报:项目负责人按照《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三)单位审核:各项目须经所在单位论证同意后报送,各单位填写附件2《2027年度兵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项目基本信息表》并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并于8月10日20:00前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xjut.edu.cn。
(四)材料报送: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需在项目系统生成、打印书面申报材料,并加盖科技处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申报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并经学校科技处归口审核、推荐后报送。学校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时间节点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及科研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对照申报要求,规范、完整、真实填写申报材料,避免因材料不规范、程序不合规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
(三)各单位须切实履行项目申报审核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核查,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得推荐报送。
(四)项目申报人员须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申报内容不得弄虚作假,坚决抵制科研不端行为。
(五)各单位在申报组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晨阳 0903-7886213 李国辉 18286180335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度兵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7年度兵团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项目基本信息表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