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6年度集中接收期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上述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政策
(一)2026年度重大政策变化
1.申请书"瘦身提质"。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模板变化,申请正文原则上控制在30页以内,鼓励简洁表达。优化代表作标注,增加代表作个人贡献具体描述。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执行新的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同一申报年度一人只能申请一项。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及其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除资助期满当年),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新增赛道。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对于未满35周岁的男性申请人[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和未满38周岁的女性申请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单独组织评审,实施长周期稳定支持。对于上述申请人,允许申请时尚未在国内正式工作,但应与依托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如项目获批,应在2026年11月底前正式到依托单位工作,逾期将作终止处理。
4.交叉科学部申请规定变化。交叉科学部项目受理范围新增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新增科学工具领域(T05)受理代码;交叉科学部受理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类)中为科学工具领域单设赛道。
5.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类项目限项政策。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全部类型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2项。企业、民企、联合基金重大专项、“叶企孙”联合基金申请时不限项,但同期申请或承担限1项。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重点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6.细化预算说明书对外拨经费的要求。合作研究转拨资金可包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预算表》《预算说明书》中仅需填报合作研究转拨资金的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在合作研究协议(合同)中明确。
7.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声明。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二)一般性政策
1.限项指标要求。高级职称申请(包括牵头和参与)和正在承担(包括牵头和参与)的项目数合计不超过2项;非高级职称牵头申请和在研不超过1项、参与申请和在研不超过2项。2026年12月31日前执行期满的项目不占指标,其他特殊情况详见《指南》。
2.不计入限项指标的项目类型:数学天元基金、直接费用≤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外国学者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别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等。
3.申请时不计入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限项指标的项目(如高级职称已有2项在研,也可以提交申请):青A、青B、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等。
4.申请类型限制: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5.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非以上五类项目的申请,不受联合限项政策约束。
6.与国家社科基金互斥。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联合限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管理科学部有关内容。
三、申请准备工作
(一)仔细阅读指南
基金委官网浏览《指南》电子版或下载PDF版本申请规定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4/sqgd2.html/。
(二)系统账号开通与个人信息完善
无系统账号或系统账号密码丢失,可通过学校管理员新增或找回。
各申请人须维护个人信息及成果,核实更新“个人信息-所在院系所”信息,后续申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避免遗漏。
(三)申请人员身份确认
1.2026年3月15日前尚未入职报到的人员不得申报各类项目,若查实有人员信息造假,科技处将按《新疆工业学院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报新疆工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专门委员会处理。
2.非全职聘用的人员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学校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3.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的援疆时间为3年以上的援疆科技人员可以依托新疆工业学院申报新疆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四、申请工作流程及安排
(一)申请人系统填报
1.填写前详细阅读《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
2.准确选择项目申请代码。
(1)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2)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基本信息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4)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特别是医学科学部项目申请)。
3.准确选择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
严格按照《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4.所有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5.合作研究申请要求。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项目获得批准后在提交《计划任务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页和盖章页,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鉴于曾出现因为参与者人员调动、单位名称变更等,造成立项项目《项目计划书》无法报出,各位申请人申报时即准备好纸质申请书最后两页(参与人承诺页签字、合作单位承诺页盖章)。办理流程:
(1)我校为依托单位,有外单位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前办理好项目参与者签字和合作研究单位盖章,注意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
(2)我校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的项目申请。请于3月15日前办理用章审批流程,用章类型为“学校印章申请(科研类)”,上传附件包括:申请书封面、人员信息页、经费预算页、参与人员签字页、单位盖章页和《2026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2)。学校不允许挂名参与申请,所有参与外单位申请项目须实质承担相应任务、分担项目经费。
(二)形式审查
项目申请人为项目形式审查第一负责人,须做好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申请基本合规性、合作研究单位和主要参与者职称信息真实性。
二级单位要组织专人做好形式审查。
科技处整理发布年度形式审查要点供参考,并做好全校重大、重点、人才类项目逐一审查。
(三)项目提交
申请人系统提交二级单位审核,在如需修改,可联系二级单位退回修改。二级单位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如需修改,二级单位可自行退回修改。科技处审核提交基金委,此阶段原则上不再退回。
2.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具体内容及要求 |
项目申请人 | 二级单位 | 学校科技处 |
1月31日前 | 1.完成项目申报政策宣贯和申报动员。 | 1.申报政策答疑。 2.编制发布《形式审查要点》。 |
3月10日前 |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2.有合作研究单位的,按要求组织合作研究单位办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 3.参与外单位项目申请的,办理《2026年度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4.申请人按照形式审查要点完成自查,并在系统提交项目申请。 | 1.组织专家进行申请书内容修改和质量把关。 2.按形式审查要点进行逐一审查并系统确认提交,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退回修改并做好记录。 3.非集中期项目暂不要确认。 |
3月13日前 | 导出本年度单位所有申请项目清单,并出具《申请报告函》(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 | 科技处仅受理单位集中申报,不在《申请报告函》中的项目不予受理。 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反馈。 |
3月13日-19日 | 1.形式审查校内初审有问题的项目,退回修改。 2.二次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予推荐报出。 | 配合科技处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 1.科技处对二级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核查。 2.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3.逐一确认提交。 |
3月20日 | 完成全校系统报送工作。 |
(四)二级单位报送材料
1.系统导出本年度所有申报项目(已系统确认提交)清单,和《关于报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的函》(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qikun@xjut.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
2.《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二级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五、注意事项
1.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研究内容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申请,需随申请提交学校盖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附件5),承诺书由二级单位盖章后,申请加盖学校行政印章(科研类)。如项目涉及医学伦理研究,请及时办理伦理审查证明,校内可联系附属医院办理。如合作研究单位也涉及,须请合作研究单位也提供伦理审查证明。
2.预算制项目请按照系统中的说明文件,进行项目经费预算和预算说明填写。有合作研究单位的,请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需提交,留在项目组及二级单位存档备查。
3.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基金委关于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各项要求。
4.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新疆工业学院科技处
李启坤 18899280675
张晨阳 15573156566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010-62317474
其他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 https://kd.nsfc.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https://kd.nsfc.cn/oar
新疆工业学院科技处
2026年1月28日